二维码
大众信息网

扫一扫关注

甘南藏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

这个地方填写注释信息

单位介绍

单位资料 页面更新时间:2022-05-02 06:44
网站名称: 甘南藏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
网站栏目: 网站简介 网站链接
网站链接: www.gndlr.gov.cn
收录查询: [百度收录] [360收录] [搜狗收录] [必应收录] [谷歌收录]
网页版本: Mip版 手机版 电脑版
本页链接: https://wangvubokak67.qiyeshangpu.com/
详细说明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土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管理以及地质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组织制定全州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技术标准、规范和办法。指导县(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州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或参与调处跨州、县市及有重大影响的权属纠纷,承担全州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工作,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进行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初审、授权范围内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矿业权评估、转让审批登记;审查对外合作项目;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按规定管理全州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审查评估机构从事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的资质,确认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州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全州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估价、登记等工作;指导县市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和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制定和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制定和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组织州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审查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定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承担报州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保护地质环境;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
(十)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一)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二)负责全州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基础测绘、地籍测绘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测绘市场;依法对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提出立项意见;依法监管地图的编制、出版、展示、登载,依法监督管理测绘成果和质量;查处测绘违法行为;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承担全州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组织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州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四)负责县市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免责声明

此页是<甘南藏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的介绍页面,并非官方站点,我们收集于网络只为广大网民快速查询提供帮助。

信息处理

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点此纠错或删除此信息

推荐信息

热门信息

冀ICP备00000000号

冀公网安备 00000000000000号

Copyright © 2025 大众信息网 版权所有